LED室内灯泡列为检验对象 不送检不上市
信息来源:
浏览次数:
发布日期:
LED室内灯泡将改为应施检验项目!台标检局近期公告,自从今年7月1日起生效,换言之,厂商必须要送审取得检验许可后,才能上市。
台标检局表示,LED室内灯泡近年销售状况不错,有逐渐取代省电灯泡趋势,考虑到省电灯泡为应施检验产品,因此必须同等比照,也将LED室内灯泡也放入强制检验产品。
未来检验的范围包括电器安规、性能规范与电磁兼容性。
至于LED灯具,标检局在2002年就纳入应施检验产品。
本文章由澳镭照明电器整理发布,澳镭照明官方网站:www.aooled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