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扶持和推动我市LED工业展开,打造千亿元工业,昨日举办的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《东莞市推动LED工业展开实施办法》。《办法》涵盖了重大成果转化项目、核心技术攻关项目、商品推广应用、商品检测和认证、专业技术人才练习多项资助政策。
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资助,将以奖代补,根据工业化项目首期实习出资缔造需要,在不逾越当期出资25%的额度内,由市财政给予奖励。此外,告贷贴息,按不逾越公司出资期实习支付利息的70%给予告贷贴息,期限3-5年。
对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资助,将根据项目研讨开发需要,由市财政无偿资助,资助额度原则上不逾越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5%,单个项目资助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。资助方针为在我市挂号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LED 研发、出产及效力的单位。
对商品推广应用项目资助,市财政将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代价的10%给予补助。LED 灯具补助代价每年由市财政局、市科技局核定后联合发布。原则上单项恳求补助项目的室外照明灯具总出资不少于50 万元,室内照明灯具总出资不少于20万元。资助对为各镇街(园区)或非政府单位、公司组织实施的LED照明商品推广应用项目,包括路程、广场、地下停车场、地道、办公楼、商业大厦等。市财政参与投入或现已给予资助的项目,不归入资助方针规划。